一、出台背景
按照省委、省政府有关要求,为加快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步伐,尽快使受灾乡(镇)和百姓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让老百姓“温暖过冬”。结合市委、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,我市起草了《关于规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》。
二、起草过程
按照上级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,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。
三、主要内容
通知主要包括:灾后重建资金来源;资金使用方向;财政评审及政府采购额度管理;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流程;施工主体确定;相关工作要求等六大部分。
《通知》中明确,救灾资金的来源主要是:未安排支出的农田水利、农业防灾减灾、农村危房改造、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、一般债券等13类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、捐赠收入和结转结余等;
重点支出范围是防汛救灾、应急抢险、转移人口安置、房屋重建及灾后群众救助等;按照建设项目估算价及项目管理权限规范项目实施程序、施工主体等,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两个阶段的项目申报审批、评审及政府采购额度、资金拨付等具体工作要求。
一、出台背景
按照省委、省政府有关要求,为加快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步伐,尽快使受灾乡(镇)和百姓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让老百姓“温暖过冬”。结合市委、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,我市起草了《关于规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》。
二、起草过程
按照上级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,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。
三、主要内容
通知主要包括:灾后重建资金来源;资金使用方向;财政评审及政府采购额度管理;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流程;施工主体确定;相关工作要求等六大部分。
《通知》中明确,救灾资金的来源主要是:未安排支出的农田水利、农业防灾减灾、农村危房改造、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、一般债券等13类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、捐赠收入和结转结余等;
重点支出范围是防汛救灾、应急抢险、转移人口安置、房屋重建及灾后群众救助等;按照建设项目估算价及项目管理权限规范项目实施程序、施工主体等,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两个阶段的项目申报审批、评审及政府采购额度、资金拨付等具体工作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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